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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安局发布日期:2024-07-09 点击量:-
根据《中山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的规定,经中山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研究,拟对谢祥龙对轻生女子采取及时有效的施救,李旭东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嫌疑人,宋军军对轻生男子采取及时有效的施救行为确认见义勇为,现予以公示。
一、拟确认见义勇为行为的人员名单:谢祥龙、李旭东、宋军军
二、公示时间
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22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评议。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实名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中山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760-87161417;邮寄地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26号中山市公安局主楼202室,邮政编码:528403。
附件:1.谢祥龙见义勇为事迹
2.李旭东见义勇为事迹
3.宋军军见义勇为事迹
中山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谢祥龙见义勇为事迹.docx
附件下载: 附件2.李旭东见义勇为事迹.docx
附件下载: 附件3.宋军军见义勇为事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