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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市公安局古镇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处理违法、事故车辆的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安局古镇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布日期:2024-11-06 点击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对古镇交警大队扣留的交通违法、事故车辆进行清理,共计768辆,现将车辆资料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请上述车辆的车主或所有人、管理人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古镇交警大队办证厅接受处理(地址:中山市古镇镇岐江公路冈东路段,联系人:罗警官,联系电话:0760-23187452、0760-23187453),逾期不前来办理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车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中山市公安局古镇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违法、事故车辆公示明细表
中山市公安局古镇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