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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山市公安局第二届“智慧公安”微电影、微视频大赛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20-07-31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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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中山市公安局成功举办了首届“智慧公安”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大赛,通过一部部精彩绝伦、扣人心弦的优秀作品,向市民展现了中山公安在推进“智慧公安”建设、打击犯罪、服务为民的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事迹,用小故事谱写大感动,用微行为展现大作为,在全社会传递了中山公安正能量。为持续发扬首届大赛精神,推动新时代、新媒体环境下中山公安正能量的传播,进一步助力“智慧公安”建设,2020年,中山市公安局将联合中山日报报业集团共同举办“中山市公安局第二届智慧公安微电影、微视频大赛”。

  一、活动主题

  智慧公安

  二、活动时间

  2020年7月-2021年2月

  三、活动简介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智慧公安”为主题,以全市公安在科技强警、刑事打击、队伍建设、为民服务等各项公安工作中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为表现对象,通过微电影、微视频的形式,反映公安民警、警辅人员维护中山社会安定、助力中山重振虎威的努力奋斗和拼搏奉献,刻画中山公安的英雄本色和爱民情怀,展示公安队伍忠诚敬业、执法为民、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

  四、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中山市公安局

  协办单位:中山日报报业集团

  承办单位:中山报业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五、参赛对象

  影视制作公司;影视创作团队;影视制作爱好者;各大院校师生;中山市公安局等。

  六、竞赛单元

  本次大赛的参赛作品分为微电影、微视频、抖音微视频,三个竞赛单元。

  1.微电影竞赛单元:

  注重故事性、艺术性,注重表现形式和镜头语言,时长不超过20分钟。

  2.微视频竞赛单元:

  具有正能量的微型视频短片,涵盖纪实片、宣传片、动漫短片等,可以不需要完整的故事情节,时长不超过5分钟。

  3.抖音微视频竞赛单元:

  专用于抖音app的微视频,注重创作者对视频内容节奏、画面和时间的把控,作品表现在于节奏快、内容精、抓眼球,时长不超过2分钟。

  七、参赛方式

  作品请于2021年1月15日前将参赛作品、参赛作品海报(电子版)、创作花絮及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征集邮箱:zsszcm@126.com,或邮寄到:广东省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1号中山日报大楼-中山报业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60-89883432。

  收件人:萧梦雨,联系电话:0760-89883432或18028302911。

  注:报送作品标题《中山市公安局第二届“智慧公安”微电影,微视频大赛》,收到主办方确认(电话或邮件)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八、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选题必须与公安工作、生活相关,内容应当具有正确的舆论导向,传递正能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以及公安相关保密和纪律要求。聚焦公安形象的先进事迹、感人故事,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积极健康,具有一定思想性、艺术性和技术性,突显真实性。

  2.微电影、微视频作品格式:视频作品一般为MOV、MP4格式文件,请尽量提交分辨率为1920*1080的高清制式作品。上报参赛作品时,需提供有字幕和无字幕两个版本的视频文件;需按照附件格式提交报名表(详见附件);需为作品设计一幅作品海报(横版海报,比例为16:9,建议分辨率为1920*1080的JPG图片);欢迎提供创作花絮,供主办方用于作品展播、宣传、作品推广等。

  3.抖音微视频作品格式:参赛者将参赛作品上传至个人或团队抖音号,发布@中山市公安局 @中山日报 抖音号 #智慧公安#抖音话题,并下载带有抖音账号水印的视频文件,与原视频文件、参赛作品海报(电子版)、创作花絮及报名表(电子版)报送。报送作品画质清晰。

  4.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参赛单位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参赛者所报送的参赛作品,均视为作者在保留署名权的基础上,授权中山市公安局以认为合适的方法对故事进行改编和剪辑,用于任何形式的对外推广宣传和播放。中山市公安局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将保留取消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九、活动说明

  1.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属于创作者本人或团队,若有第三方就作品提出有关知识产权的问题,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对参加比赛的作品,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复制、改编,在各种媒体平台对作品进行展播、出版以及推荐参加活动、进行公益宣传等无偿使用权,原作者拥有署名权。

  3.所有参赛作品的电子文件不予退还,请参与者自留底稿。因邮寄丢失、误寄等原因造成作品丢失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者因参与活动发生的交通、食宿、邮递、通讯等费用自理。

  5.作品征集完毕后,主办方将根据参赛作品的数量、质量等因素保留空缺或减少部分奖项的权利,不再另行通知。

  6.评选结束后,中山市公安局警察公共关系中心宣传科将择优或根据实际需要,推选优秀作品代表中山市公安局参加公安部、广东省公安厅的相关比赛。

  7.对本规则产生的任何异议,主办方保留最终解释权;与本次活动有关的任何未尽事宜,以主办方通知为准。

  十、大赛线下采风交流

  在活动期间,主办方将组织2-3场相关题材的采风交流活动,主要解答创作者疑问以及协助提供拍摄必要的场景、道具、人员,有意者可关注大赛办公室发布的相关通知(中山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中山日报微信公众号、大赛交流群)。

  十一、作品评审

  为确保评审的公平公正性,提高群众参与度,扩大影响力,评审采用初步筛选、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形式,由此评出最终奖项。

  十二、奖项设置(稿酬为税前)

  1.微电影竞赛单元:

奖项类别

数量

创作稿酬(元/个)

备注

一等奖

1

20,000

奖杯、证书

二等奖

3

10,000

奖杯、证书

三等奖

5

5,000

奖杯、证书

优秀奖

6

2,000

证书

  2.微视频竞赛单元:

奖项类别

数量

创作稿酬(元/个)

备注

一等奖

1

10,000

奖杯、证书

二等奖

3

6,000

奖杯、证书

三等奖

5

2,000

奖杯、证书

优秀奖

6

1,000

证书

  3.抖音微视频竞赛单元:

奖项类别

数量

创作稿酬(元/个)

备注

一等奖

3

3,000

奖杯、证书

二等奖

8

2,000

奖杯、证书

三等奖

10

1,000

奖杯、证书

优秀奖

14

500

证书

  4.单项奖:

奖项类别

数量

创作稿酬(元/个)

备注

最佳导演奖

1

1,000

奖杯、证书

最佳编剧奖

1

1,000

奖杯、证书

最佳摄影奖

1

1,000

奖杯、证书

最佳演员奖

1

1,000

奖杯、证书

最佳剪辑奖

1

1,000

奖杯、证书

最佳创意奖

1

1,000

奖杯、证书

最佳视觉效果奖

1

1,000

奖杯、证书

十佳人气作品奖

10

奖杯、证书

优秀组织奖

6

牌匾

  本次活动作品奖项分为四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按照微电影、微视频、抖音微视频三个竞赛单元分别设立,共计65个奖项、7个单项奖、十佳以及优秀组织奖。(主办方将根据参赛作品的数量、质量等因素保留空缺或减少部分奖项的权利,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附上报名表word文档下载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