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公示
根据《中山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的规定,经中山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研究,拟对卢润衡施救落水女子的行为、黄镜泉对着火货车采取及时有效的灭火救援行为确认见义勇为,现予以公示。
一、拟确认见义勇为行为的人员名单:卢润衡、黄镜泉
二、公示时间
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7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评议。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实名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中山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760-87161417;邮寄地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26号中山市公安局主楼202室,邮政编码:528403。
中山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