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交警支队现对第十二期重点车辆失信黑名单进行通报(截至1月29日,详见附件),包括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3宗以上违法未处理、有一次记12分交通违法记录未处理等4类隐患的“营转非”大型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大型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校车5类重点车辆信息)。对上述名单中的车辆所有人,交警部门将限制其办理车辆入户等车管业务,并禁止参与春运。
附件:重点车辆失信黑名单通报
附件:
1.12.doc
索引号: | 11442000007332729E/2016-00016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中山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16-02-02 |
名称: | 第十二期重点车辆失信黑名单通报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16-02-02 | |
主题词: |
市公安交警支队现对第十二期重点车辆失信黑名单进行通报(截至1月29日,详见附件),包括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3宗以上违法未处理、有一次记12分交通违法记录未处理等4类隐患的“营转非”大型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大型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校车5类重点车辆信息)。对上述名单中的车辆所有人,交警部门将限制其办理车辆入户等车管业务,并禁止参与春运。
附件:重点车辆失信黑名单通报
附件:
1.12.doc
主办单位:中山市公安局 联系方式:0760-23188896
粤公网安备44200002443367号
粤ICP备2021095410号 网站标识码:442000060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