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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中山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007332729E/2025-00017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5-01-23
名称: 关于公布中山市黄圃镇新丰北路-岭栏路路段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测速设备设置地点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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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中山市黄圃镇新丰北路-岭栏路路段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测速设备设置地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1-23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我市交警部门在黄圃镇新丰北路-岭栏路路段增设了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测速设备(限速60公里/小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设置地点向社会公布(详见附表)。

  上述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的公示期为2025年1月23日至2月5日,交警部门将于2025年2月6日起对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通行环境。

  特此公告


  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1月23日   

  附表

序号

设置地点

抓拍违法行为

1

中山市黄圃镇新丰北路-岭栏路路段南行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到100%的;

2

中山市黄圃镇新丰北路-岭栏路路段北行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到100%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