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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中山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007332729E/2015-00013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15-03-25
名称: 中山市公安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1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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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公安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3-25  浏览次数:-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中山市公安局编制。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中山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s.gov.cn)和中山市公安互联网站(网址:http://gaj.zs.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中山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地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26号,邮编:528403,电话:0760-23188924,电子邮件:zsgaxck110@126.com。
  一、概述
  2014年度,市公安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部署,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完善各项制度,突出难点热点问题,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取得明显成效。
  (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市公安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安排,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扩大信息宣传、推动公安工作、提高办事水平的重要渠道和窗口。通过建立规章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操作程序,建立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发布、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日趋规范。
  (二)加强警务信息公开工作
  紧紧围绕公安工作重点,提高发布信息的质量和实用性,缩短发布时间,狠抓信息质量,对发布的每一条信息,从文字、内容、时效上严格把关,逐一审查,时间注重“快”,内容突出“实”,实用性要求“精”,更加方便群众了解情况、反映问题、解决问题。市公安局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6次,及时公开“全民治安”、“六大专项行动”、“全民禁毒”、“无三害”城市创建、武器警械专项训练等工作情况。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平安中山”互联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突出网站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和系统性,网站年内发布各类信息143条;充分发挥“平安中山”微博的品牌影响力,通过开展“微发布”、“微访谈”、“微直播”等活动,及时回应群众网上诉求、澄清虚假信息,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年内,“平安中山”新浪微博、腾讯微博粉丝数超过130万,“中山市公安局”微信关注人数超过3万;在平安中山新浪、腾讯微博共发帖1350余条,回复评论1520余条,为群众办事、回应群众诉求共计400余件。
  (三)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工作
  在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的同时,加强内外部监督,扩大群众知情权范围,深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回应民生诉求,全力打造民生警务平台,通过“中山市网络问政”平台和市公安局“网络问警”平台进一步加强了与群众的沟通与交流。2014年,市公安局在中山市网络问政平台共办理群众来件225件,办结225件,办结率100%;通过市公安局网上办事大厅和中山市行政服务在线行政审批总业务量达320万余件次;通过市公安局“网络问警”平台处理群众投诉840件,解答咨询2616件。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我局充分发挥基层公安机关和社区民警深入群众的优势,拓宽渠道,丰富载体,完善内容,不断深化警务信息公开活动。一是制作发放“警民联系卡”,向群众公示服务承诺、办事办证程序、时限和结果等,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公安业务办理规则,提高公安机关办事效率。二是不断增强警务工作透明度、公信度和亲和度,尤其是窗口单位全部设置了警务公示栏,内容包含办事制度、办案程序、民警姓名和电话,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4年度,市公安局在门户网站按照法定的公开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截至目前,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共计143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59条,组织机构信息2条,规范性文件3条,财政预决算信息3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其他信息(含人事信息、公告公示类)75条;内容涉及公安队伍管理,预防和打击犯罪,治安、出入境、禁毒、法制、交通、消防等公安行政管理事项以及公安便民服务措施等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4年度,我局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3件,均已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未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六、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的内容深度不够;二是有些规章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三是公示的形式和内容还要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更新、充实。针对存在的问题,2015年我局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扩大公开内容范围。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各类事项,保证全面、真实、客观、公正地向社会公开。加强热点公开,在贴近群众上下功夫,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专栏建设,充分发挥宣传平台作用。
  (二)加强督导培训。通过抓好日常的督促指导,切实增强局属各单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强化对相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之熟悉工作职责、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操作流程,有效提升业务水平。
  (三)强化制度保障。市公安局要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更加注重优化和拓宽公开渠道,进一步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牢固树立公安机关“阳光行政”的良好形象;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的内容,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宣传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中山市公安局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