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公安局内设机构职能、直属部门对外地址及联系电话
一、指挥中心
负责机关日常文电工作;承担机关对外交流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影响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重大紧急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
二、政治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资优抚等管理工作;指导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三、情报信息中心
统筹规划市公安情报信息工作,拟订科技强警工作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警察公共关系中心
组织、指导全市公安宣传和文化建设工作;受理、交办、转送、督办信访事项。
五、警务保障中心
拟定全市公安机关和直属单位经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各项经费管理等工作。
六、交通警察支队
掌握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指导、监督各镇街公安分局交警部门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指导高速公路交警部门的基本建设;指导、监督本市机动车登记等管理工作。
七、刑事警察支队
掌握全市刑事犯罪动态,拟订预防、打击政策;组织、指导、监督各镇街公安分局开展重大刑事犯罪侦查工作。
八、禁毒支队
掌握全市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情况,拟定预防、打击对策;指导各镇街公安分局开展禁毒工作。
九、治安管理支队
掌握全市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总体情况并提出对策;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危险物品及特种行业、娱乐服务等重点场所进行治安管理;指导全市巡警勤务工作;指导公安派出所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户籍人口、居民身份证、公民身份号码管理工作。
十、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掌握经济犯罪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各镇街公安分局对经济犯罪的侦查工作。
十一、出入境管理支队
掌握出入境的信息情况和国内外移民动态;指导和依法承办有关出入境审批管理等工作。
十二、法制监管支队
组织起草、审核有关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各镇街公安分局开展法制建设;拟定公安机关监所管理的规定,指导、监督监所在押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
十三、警务督察支队
负责本级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指导下级公安机关的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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