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公安局主要职能及内设机构
单位名称 | 中山市公安局 |
主要职能 | 我局主要履行的公共职能包括: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并指导、监督、检查、落实。 2、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并提出对策。 3、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处理或直接侦办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国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负责侦办涉及全市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4、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政、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市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5、依法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 6、负责对保安服务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7、负责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道路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以及对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员的管理工作。 8、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 9、指导、协调、组织对全市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工作,防范、处理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10、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公安机关监管场所。 11、负责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的警卫工作。 12、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市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通讯、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技术侦察建设。 13、负责保护全市森林资源安全,维护全市林区治安秩序稳定。 14、负责本市公安机关与港澳地区警方和国际刑警组织的联络、交往和协作。 15、负责全市公安队伍建设。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和督察工作,查处公安队伍违法违纪案件,指导全市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16、依法保护环境资源安全,惩治环境违法犯罪;依法与相关部门合作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 17、负责本市辖区的打击、查处走私贩私案件。 18、负责本市辖区的水域治安管理工作。 19、依法打击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等。 20、负责全市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制发、管理工作。 21、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
内设机构 | 指挥中心 政治处 警务督察支队 审计室 出入境管理支队 治安管理支队 巡逻警察支队 特警支队 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刑事警察支队 禁毒支队 交通警察支队 打击走私支队 警卫支队 法制监管支队 情报信息中心 警察公共关系中心 警务保障中心 警察训练支队 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市看守所 强制隔离戒毒所 市拘留所 审批服务办公室 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 环境保护侦查支队 机关党委办公室 森林分局 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民警心理健康服务中心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兴中道26号 |
邮政编码 | 528403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联系电话 | 110(报警电话) 0760-23188303(交警支队车管所) 0760-87161487、87161222(出入境管理支队) 0760-87161234(治安管理支队印章刻制业务) 0760-23188950(治安管理支队户政业务) 12389(警务投诉热线) |
负责人姓名 | 鲁罡 |
传真 | 0760-87161670 |
网站地址 | http://gaj.zs.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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