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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调整公安机关办理外国人签证收费标准的公告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发布日期:2023-12-25 点击量:-
为进一步推动签证便利化,服务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国家移民管理局决定调整公安机关办理外国人签证收费标准,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2023年12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阶段性下调口岸个人签证签发、签证换发收费标准,按现行收费标准的75%收取。
二、自2023年12月31日起,下调普通签证中特区旅游签证签发和签证补发费用,特区旅游签证统一执行130元人民币收费标准,签证补发统一执行160元人民币收费标准,执行免签证费国家及塞尔维亚除外,塞尔维亚执行14元人民币收费标准。
三、对未调整的收费项目,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四、对2023年12月31日前已受理的签证申请,按现行标准收费。
特此公告。
中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