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违规检测站处理的通报
截至3月17日,根据监管工作机制,对全市检验机构开展联合检查,发现部分检验机构存在不同程度的违规情况,根据《中山市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授权发放工作管理规定》,对以下18家机动车检验机构暂停联网及授权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或警告,敬请广大群众相互知照:
一、中山市中鑫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暂停联网和授权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十五日。
二、中山市隆都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暂停联网和授权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十五日。
三、中山市翔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暂停联网和授权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一个月。
四、中山市三乡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板芙分公司,暂停联网和授权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一个月。
五、中山市三乡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文昌路分公司,暂停联网和授权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一个月。
六、中山市德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暂停联网和授权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十五日。
七、中山市大岭机动车辆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暂停联网和授权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十五日。
八、中山市隆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暂停联网和授权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十五日。
九、中山市宝业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暂停联网和授权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一个月。
十、中山市坦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暂停联网和授权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一个月。
十一、中山市南环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给予书面警告。
十二、中山市黄圃镇南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给予书面警告。
十三、中山市众邦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给予书面警告。
十四、中山市横栏策马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给予书面警告。
十五、中山市民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给予书面警告。
十六、中山市榄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给予书面警告。
十七、中山市嘉恒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给予书面警告。
十八、中山市驾协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给予书面警告。
特此通报。
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