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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违规检测站处理的通报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22-03-18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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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3月17日,根据监管工作机制,对全市检验机构开展联合检查,发现部分检验机构存在不同程度的违规情况,根据《中山市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授权发放工作管理规定》,对以下18家机动车检验机构暂停联网及授权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或警告,敬请广大群众相互知照:

  一、中山市中鑫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暂停联网和授权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十五日。

  二、中山市隆都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暂停联网和授权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十五日。

  三、中山市翔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暂停联网和授权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一个月。

  四、中山市三乡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板芙分公司,暂停联网和授权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一个月。

  五、中山市三乡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文昌路分公司,暂停联网和授权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一个月。

  六、中山市德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暂停联网和授权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十五日。

  七、中山市大岭机动车辆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暂停联网和授权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十五日。

  八、中山市隆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暂停联网和授权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十五日。

  九、中山市宝业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暂停联网和授权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一个月。

  十、中山市坦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暂停联网和授权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一个月。

  十一、中山市南环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给予书面警告。

  十二、中山市黄圃镇南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给予书面警告。

  十三、中山市众邦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给予书面警告。

  十四、中山市横栏策马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给予书面警告。

  十五、中山市民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给予书面警告。

  十六、中山市榄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给予书面警告。

  十七、中山市嘉恒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给予书面警告。

  十八、中山市驾协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给予书面警告。

  特此通报。


  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