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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两名外国人团聚类居留许可宣布作废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发布日期:2026-08-13 点击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拟宣布作废我市签发的一批团聚类居留许可(共2个)。中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将在公示10日后将其录入外国人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失效证件库,并进行作废处理。该批外国人团聚类居留许可信息如下:
一、团聚类居留许可104829477号。持证人姓名:ILA;性别:女,出生日期:2003年3月1日,护照号码:P3562180,国籍:老挝。
二、团聚类居留许可104829612号。持证人姓名:THIRI;性别:女,出生日期:2003年9月13日,护照号码:MK545286,国籍:缅甸。
原因:提供虚假签证材料,骗取签证,多次通知前往出入境变更签证,申请人不予配合,现走宣布作废签证流程。
特此公示。
中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26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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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公网安备44200002443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