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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雷玉琴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结果公开
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安局发布日期:2026-06-30 点击量:-
雷玉琴,女,1988年8月2日出生,户籍住址: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雷玉琴因怀孕经委托省人民政府指定医院诊断确诊为“妊娠状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之规定,依法批准对雷玉琴暂予监外执行,并由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司法局执行社区矫正,现对雷玉琴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予以公开。
公开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中山市公安局书面或电话反映。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26号中山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联系电话:0760-87161478。
中山市公安局
2026年6月30日
附件下载: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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