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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采信中山市金宁机动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等机动车检验机构检测结果的通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日期:2026-02-02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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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中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检查发现,中山市金宁机动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中山市金宁机动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东升分公司、中山市驰新机动车检测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对车辆进行外观检验时未认真把关的情形。依据《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委托机动车检验机构发放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记分监督管理规定(试行)》,决定对中山市金宁机动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中山市金宁机动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东升分公司、中山市驰新机动车检测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作出暂停采信检测结果7日的处理,暂停时间为2026年2月8日至2026年2月14日。

  特此通告。


  中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