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通知公告
关于对邹年细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结果公开
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安局发布日期:2026-01-21 点击量:-
邹年细,男,2003年5月21日出生,户籍住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经委托省人民政府指定医院对邹年细进行病情诊断,检查诊断意见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第五条规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之规定,依法批准对邹年细暂予监外执行,并由广东省东莞市社区矫正管理局执行社区矫正,现对邹年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予以公开。
公开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中山市公安局书面或电话反映。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26号中山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联系电话:0760-87161478。
中山市公安局
2026年1月21日
附件下载: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pdf
关闭
打印
粤公网安备44200002443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