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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中山市驾驶人考场建设使用规划(2025-2027年)》的通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5-11-28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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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公安厅关于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管理的规定》(粤公规〔2021〕2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市机动车驾驶人考场实际,我局制定了《中山市驾驶人考场建设使用规划(2025-2027年)》,现予发布。


  中山市公安局  

  2025年11月28日 

  中山市驾驶人考场建设使用规划

  (2025-2027年)

  为贯彻落实《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GA1026-2022)、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公安管〔2022〕73号)及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改革相关要求,结合我市驾驶人考试工作实际,合理规划我市驾驶人考场布局和建设规模,实现考试资源利用和社会效应最大化,特制定2025-2027年中山市驾驶人考场建设使用规划。

  一、规划目标

  以贯彻落实上级规范要求、深入推进公安交通管理“放管服”和驾考改革为核心指引,结合我市人口分布、考生流量集中地域等多维度实际情况,在政府考能资源的基础上,依法依规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驾考场建设,进一步均衡高效配置全市驾考场布局,全力满足我市考生快速约考、便捷考试的基本需求,进一步提升全市高质量驾考服务水平,大力提高我市驾考工作规范化、现代化服务效能。

  二、政策依据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72号),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地考试需求建设考场,配备足够数量的考试车辆。对考场布局、数量不能满足本地考试需求的,应当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使用社会考场,并按照公平竞争、择优选定的原则,依法通过公开招标等程序确定。

  三、考场建设的必要性及迫切性

  (一)优化区域考试布局,提升服务便捷性目前,我市中心城区设置有驾驶人考场,但中心城区受土地资源等限制,考场规模有限,且距离坦洲、三乡、小榄、古镇等镇街路途较远,考生出行较为不便。为满足镇街群众“就近考试”需求,在镇街新增驾考场可优化区域考试布局,具有必要性。

  (二)适应驾考需求变化,紧跟行业发展节奏。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自动档小型汽车普及率激增,考生报考自动档意愿显著提升,现有考场考试车辆仍以手动挡车辆为主,亟需通过新增以自动挡小型汽车为主要考试车辆的考场,以满足当前考生考试需求。

  (三)应对考生数量增长,优化资源配置供给。近年来,我市驾考需求呈持续增长态势,驾考需求稳中有升。同时,当前机动车驾驶技能已由“可选消费”向“必备技能”转变,成为很多群众工作生活技能需求,需新增驾驶人考场和进一步调配优化考能,以有效应对考生增长和满足群众驾考需求。

  四、选址原则与功能分区

  (一)选址原则

  1.区域均衡。在我市中部片区(石岐街道、东区街道、西区街道、南区街道)、南部片区(三乡镇、板芙镇、五桂山街道、神湾镇、坦洲镇、大涌镇、火炬高新区、翠亨新区)、北部片区(黄圃镇、南头镇、东凤镇、阜沙镇、小榄镇、古镇镇、横栏镇、三角镇、沙溪镇、港口镇、民众街道)规划建设考场。

  2.交通便利。临近快速路出入口(如三角快线、坦洲快线等),便于考生及考试车辆快速集散。

  3.环境兼容。远离居民区、学校以及环境复杂的区域,减少噪音和道路通行干扰。

  (二)功能分区

  1.考试项目区域

  (1)理论考场。设置候考区、考试区、控制区、机房等功能性场所,配套设置公共卫生设施、公共服务区、停车区等服务性场所,并设置资料室、办公室等。

  (2)场地驾驶技能考试考场。设置候考区、考试区、控制中心、机房等功能性场所,配套设置公共卫生设施、公共服务区、停车区等服务性场所。设置供电设施、网络设施、信息公告设施、场地照明设施、防雷设施、考试区设施等,并根据准考车型配置数量充足的考试项目。

  (3)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考场。设置候考区、考试路段、控制中心、机房等功能性场所,配套设置公共卫生设施、公共服务区、停车区等服务性场所。其中,属于小型汽车的考试路段,要求总长度大于或等于4km,并在考试路段内设置不少于3条考试路线,每条考试路线长度大于或等于3km;属于大型汽车的考试路段,要求总长度大于或等于8km,并在考试路段内设置不少于2条考试路线,每条考试路线长度大于或等于10km。

  2.辅助功能区域

  (1)智能候考区。配备智能储物柜、电子叫号屏、VR模拟训练设备,支持多语言服务。

  (2)宣教基地。设置交通安全体验馆,结合本地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五、考场建设规划及布局

  按照就近约考、合理布局的原则,我市2025-2027年驾驶人考场建设规划如下:

  (一)考场建设规划数量。全市共建设规划一个政府考场和两个社会考场。政府考场为全车型全科目考场,社会考场均为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

  (二)政府考场布局规划。政府考场包括全车型的理论考试科目、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规划设置在中部片区。

  (三)社会考场布局规划。在北部片区建设一个小型汽车社会考场(包含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在南部片区建设一个小型汽车社会考场(包含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

  综上,本规划在我市中部片区的政府考场与在南部、北部片区的社会考场共同构建起“南、中、北”三个区域协同的驾考服务网络,力争实现驾驶人考场“就近约考、合理布局”的总体目标,为市民提供更便捷、高效、充足的驾考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