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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公安局南头分局关于处理2024年7月-2024年12月扣留交通违法、交通事故车辆的通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安局南头分局发布日期:2025-07-15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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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现通告如下:

  中山市公安局南头分局对2024年7月-2024年12月扣留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车辆进行了清理,共清理出一批因当事人经通知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相应手续的小车、自行车、人力三轮车、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三轮电动车共计466辆,现将车辆资料予以公布(见附件)。

  请上述车辆的驾驶员或者所有人、管理人自通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南头分局交警大队办证大厅办理违法行为记录的核销手续,逾期不前来办理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车辆予以处理,并依法追究车辆驾驶员或者所有人、管理人的法律责任。


  中山市公安局南头分局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