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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公安局板芙分局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冻结资金返还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安局板芙分局发布日期:2025-05-06 点击量:-
中山市公安局板芙分局侦办的唐**被诈骗案,冻结涉案账号:6205**********4647(开户人:王**,开户行:上海银行北京大兴支行),冻结金额23507元。
中山市公安局板芙分局侦办的沈**被诈骗案,冻结涉案账号:6214**********9032(开户人:段**,开户行:招商银行深圳盐田支行),冻结金额40000元。
中山市公安局板芙分局侦办的孔**被诈骗案,冻结涉案账号:6222**********3249(开户人:张**,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春西安广场支行),冻结金额95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发现涉案资金符合返还规定,现依规对涉及返还的账号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1.返还银行卡:6205**********4647,持有人:王**;接受银行卡:6214**********2700,持有人:唐**。
2.返还银行卡:6214**********9032,持有人:段**;接受银行卡:6217**********0708,持有人:沈**。
3.返还银行卡:6222**********3249,持有人:张**;接受银行卡:6230**********1258,持有人:孔**。
相关受害人或涉案账号持有人对上述处理有异议的,请公示后三十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山市公安局板芙分局办理。
特此公示
(联系人:杨警官,地址:中山市板芙镇板芙南路78号,电话:0760-23186630)
中山市公安局板芙分局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