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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中山市三乡镇移动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日期:2024-11-18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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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我市交警部门在三乡镇增设了1套摩托车移动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详见附表)。

  上述移动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的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8日至12月1日,交警部门将于2024年12月2日起对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通行环境。

  特此公告


  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1月18日   

  附表

序号

设置地点

抓拍违法行为

1

粤T4800警—摩托车移动执法设备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