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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罪犯邓敬其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结果公开
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4-05-22 点击量:-
罪犯邓敬其,男,1968年5月13日出生,住址:中山市民众镇,因犯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十五日(2024年3月1日至7月15日)。
2024年4月,经中山市人民医院医学鉴定,罪犯邓敬其患有:酒精性肝硬化失代偿期,上消化道出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之规定,依法批准对罪犯邓敬其暂予监外执行,并由广东省中山市社区矫正管理局执行社区矫正,现予以公开,公开期限为五天。
公开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中山市公安局书面或电话反映。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26号中山市公安局法制监管支队,联系电话:0760-87161478。
中山市公安局
2024年5月22日
附件下载: (邓敬其)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