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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动自行车大岭办理点窗口迁移的公告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日期:2023-12-28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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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优化办公资源,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便利群众“一站式”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原电动自行车大岭办理点窗口将迁移到旁边的车管所大岭业务点办证大厅2号窗,办证大厅2号窗将于2024年1月2日正式对外办公,届时,原窗口将停止使用。敬请知悉,业务咨询电话0760-12123。

  特此公告。


  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