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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公示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发布日期:2023-08-03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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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山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的规定,经中山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研究,拟对冯润华不顾个人安危,跳入河中将轻生男孩救上岸的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现对其事迹予以公示。

  见义勇为事迹:

  冯润华,男,现年38岁,户籍:广东省中山市横栏镇。

  2023年7月8日15时10分许,中山市公安局横栏分局巡逻警察大队辅警冯润华同志在日常巡逻工作中,巡逻至沿江路河边路段时发现覃钰铭从河堤边跳入河中,意图轻生。冯润华同志一边组织施救,一边呼叫警力增援,待增援警力到场后,覃钰铭已离岸边超过30米,并因体力不支开始下沉。见此,冯润华同志与到场增援的民警梁锦秋纵身跳入水中救人,合力将覃钰铭拉回岸边,因救援及时,覃钰铭无生命危险。

  本次公示自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10日结束。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评议。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实名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中山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760-87161417,0760-87161235(传真)   

  电子邮箱:zszazd@yeah.net

  地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26号中山市公安局主楼202室

  邮政编码:528403


  中山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