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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公示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发布日期:2023-08-03 点击量:-
根据《中山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的规定,经中山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研究,拟对李红生、陈清明、邱基耕协助公安机关控制三名盗窃嫌疑人,缴获被盗财物的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现对其事迹予以公示。
见义勇为事迹:
李红生,男,现年29岁,户籍:甘肃省泾川县
陈清明,男,现年32岁,户籍:广东省阳春市
邱基耕,男,现年23岁,户籍:广东省阳春市
2023年5月8日凌晨3时55分,司机李红生收到订单的信息。货主说是在中山市三角镇和谐路江南红合美家园处运一辆摩托车及三个人到珠海市,李红生到达接货点,有三名年轻的男子在等待,确认后,李红生就叫他们将摩托车搬到货车上。随后该三名男子又将几个纸箱搬到货车上,纸箱上还盖着衣服。李红生边问对方边顺手掀开衣服看到纸箱内装的是香烟。李红生发现客人的物品有可疑,机智地与三名嫌疑人周旋,并在两名朋友邱基耕、陈清明的配合助下,协助公安机关控制三名盗窃嫌疑人,缴获被盗财物,挽回了商户的重大损失。最后经过清点,三名嫌疑人盗窃的香烟总共45条,价值超2万元。
本次公示自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10日结束。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评议。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实名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中山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760-87161417,0760-87161235(传真)
电子邮箱:zszazd@yeah.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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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528403
中山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