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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公示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发布日期:2023-06-20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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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山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的规定,经中山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研究,拟对辛得福不顾个人安危救助落水群众的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现对其事迹予以公示。

  见义勇为事迹:

  辛得福,男,现年31岁,户籍:山东省莱西市。

  2023年3月28日0时许,一群众致电110报称:中山市西区岐江桥上有一名女孩轻生从桥上跳下岐江河,有生命危险。接报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民警到场处置时,发现热心群众辛得福独自一人冒险跳入河中将该名轻生女孩救上岸。救人时,辛得福右脚受伤。

  本次公示自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7日结束。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评议。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实名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中山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760-87161417,0760-87161235(传真)   

  电子邮箱:zszazd@yeah.net

  地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26号中山市公安局主楼202室

  邮政编码:528403


  中山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