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领公告
中山市公安局港口分局在执勤执法活动中查扣一批无任何相关证件且未悬挂船牌的“三无”船舶,我局依法对该批船舶作暂扣处理,具体如下:
1、2020年5月13日,西街派出所民警巡逻过程中,在中山市港口镇沙港中路西街花场旁边停车场查获一艘无任何相关证件且未悬挂船牌的“三无”蓝色树脂快艇。
2、2021年6月1日,东街派出所民警巡逻过程中,在中山市港口镇耦塘滘河涌附近水域查获一艘无任何相关证件且未悬挂船牌的“三无”纤维艇。
3、2021年6月27日,大南派出所民警巡逻过程中,在中山市港口镇下南村前进3-7队水域查获一艘无任何相关证件且未悬挂船牌的“三无”纤维快艇。
4、2021年7月31日,大南派出所民警巡逻过程中,在中山市鸡鸦水道港口段急流水闸对开水域查获一艘无任何相关证件且未悬挂船牌的“三无”纤维艇。
5、2021年10月3日,大南派出所民警巡逻过程中,在港口镇大南白花围堤对开附近水域查获一艘无任何相关证件且未悬挂船牌的“三无”纤维船壳。
6、2021年10月5日,大南派出所民警巡逻过程中,在港口镇大南白花围堤对开附近水域查获一艘无任何相关证件且未悬挂船牌的“三无”纤维船壳。
7、2021年11月23日,大南派出所民警巡逻过程中,在港口镇中南村白花水闸往大南沙大桥700米处水松边水域查获一艘无任何相关证件且未悬挂船牌的“三无”纤维船壳。
8、2022年1月7日,大南派出所民警巡逻过程中,在港口镇下南村六顷街河涌水域查获两艘无任何相关证件且未悬挂船牌的“三无”纤维艇。
现请上述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相关权利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携带有关权利凭证,到本单位认领。期满无人认领的,我局将根据《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联系人:陈警官,联系电话:0760-23187712。
中山市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