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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将取消城区部分路段临时停车泊位,还路于行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21-10-25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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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于目前道路交通压力和严峻形势,为缓解重要节点路段交通拥堵现象,进一步加强对道路停车泊位的管理,有效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做到还路于行,交通畅行。市交警支队根据《中山市停车场条例》第19条“已建成能够提供充足车位的公共停车场服务半径三百米范围内,不应划设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有关规定,在前期勘验部署的基础上,将继续开展对城区范围内建设街、恒怡街、悦兴街、泰安路、天鸿路、莲兴路、宝华路、白石路、下闸路、宏基路等10条道路共335个停车位,统一实施清除取消路边停车。届时,上述相关路段将配套完善禁停标志标线等设施,一律禁止车辆在路侧停放,以规范道路交通行驶秩序。

  上述道路路侧停车泊位取消后,有临时停车需求的车辆可就近停放在周边公共停车场所。为严格管理和加强执法,交警部门将在车位清除后一周时间作为过渡期,于11月3日起将对上述路段违法停放的车辆,依据法律法规依法实施执法处罚。在此希望市民群众能够遵章守法,提高畅行意识,共同维护良好交通行驶秩序。


  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设施科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