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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局拟定外聘法律顾问的名单公示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21-07-14 点击量:-
按照中央、省委《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和市政府“依法治市”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公开外聘4个法律顾问。
依据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和网上招聘公告所列条件,我局组织法制部门及相关警种,对所有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认真遴选,经过讨论研究,决定拟聘用北京市盈科(中山)律师事务所、广东香山律师事务所、广东金桥百信(中山)律师事务所、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4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法律顾问,现将拟定外聘法律顾问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为:7月14日至7月24日。
如有异议或者监督意见,请及时向我单位反映,材料邮寄地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26号市公安局。
特此公示。
中山市公安局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