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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山市公安局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安局发布日期:2015-09-30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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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根据单位的主要职能内设二级机构28,分别是指挥中心、政治处、监察室、审计室、情报信息中心、警察公共关系中心、警务保障中心、交通警察支队、巡逻警察支队、特警支队、刑事警察支队、禁毒支队、治安管理支队、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法制监管支队、网络警察支队、技术侦察支队、警卫支队、警察训练支队、警务督察支队、看守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事业单位)、民警心理健康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事业单位)内设 5个工作组,分别是办公室、保障一室、保障二室、保障三室、保障四室。

我局(本级)主要履行的公共职能包括: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并指导、监督、检查、落实。

2、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并提出对策。

3、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处理或直接侦办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国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负责侦办涉及全市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4、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政、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市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5、依法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

 6、负责对保安服务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7、负责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道路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以及对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员的管理工作。

8、负责对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协调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9、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

10、指导、协调、组织对全市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工作,防范、处理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11、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公安机关监管场所,负责收容教养和劳动教养审批工作。   

12、负责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的警卫工作。

13、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市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通讯、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技术侦察建设。    I

14、指导公安边防、消防、武警部队建设;指导林业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15、负责本市公安机关与港澳地区警方和国际刑警组织的联络、交往和协作。   

16、负责全市公安队伍建设。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和督察工作,查处公安队伍违法违纪案件,指导全市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17、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要履行的公共职能包括:

1、负责市局机关(含第二办公区)园林绿化、安全保卫、供水供电、车辆管理等工作。

2、负责市局机关(含第二办公区)食堂和餐厅接待、会务、医疗、基建修缮和招待所管理等机关事务性工作。

3、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中山市公安局编制数 2869名,其中行政编制2229名;事业编制38名;不占编情况37名,其中归并到机关的事业单位单列人员编制0名、原编内后勤服务人员35名、其他市领导等不占编人员2名;雇员指标588名。

在职人员3206名,其中行政编制2229名,事业编制31名,归并到机关的事业单位单列人员编制0名、原编内后勤服务人员42名、其他市领导等不占编人员2名;离岗退养0名,离岗进修0名,长期病假0名;离退休196名,政府雇员508名,临工394名。

(三)2014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全市公安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全面深化改革、创新警务工作为主题,全面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市公安局长会议各项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平安中山”和“平安警队”建设,着力推动公安工作“八项创新”,争创全省乃至全国最平安城市,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收入决算68300.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300.97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支出决算68300.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68300.97万元。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51443.57万元,占75.3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792.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981.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12.9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6.64万元;项目支出16857.41万元,占24.68%,主要支出项目有看守所囚犯经费项目、强制隔离戒毒所经费项目、中山市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租赁、维护及迁移费项目、专用设备维护费项目等。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1024.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支出5.47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参加公安部组织的出国团组 2个、2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戒毒所参加公安部赴俄罗斯监所管理与人权保障培训班一人次;(2)禁毒支队参随公安部赴新西兰调查取证一人次。本年度因公出国(境)比上年增加1人次,增加开支2.62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支出883.7万元,主要包括:(1)报废更新购置17辆,购置支出154.3万元,平均每辆9.08万元。因购置车型的变化,本年度公务车报废更新购置支出同比减少255.06万元。(2)公务车保有量238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729.4万元,平均每辆3.06万元。我局严格管理公务车运行维护开支,本年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同比减少9.74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支出135.38万元,全年公务接待837批次、10830人次,主要用于办案、警务合作等公务接待。我局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本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同比减少290.0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