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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智能执法办案场所现场推进会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20-06-16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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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党委关于加强智能执法办案场所建设的指示精神,部署推动全市公安机关智能执法办案场所建设,努力实现全市执法办案场所标准化、精细化、智能化,提升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6月12日下午,中山市公安局在三乡分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智能执法办案场所现场推进会,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冯永富出席会议并讲话,法制监管支队支队长罗建永、刑警、治安支队、情报信息中心等部门负责人,24个分局分管局领导及法制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前,市公安局组织24个分局分管局领导及法制部门负责人实地观摩了中山市公安局三乡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会上,冯永富副局长表示,建设智能执法办案场所是省公安厅的硬性任务,各分局要按照省市两级的工作部署抓好落实,以三乡分局智能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为示范和引领,全面深入地推进全市智能执法办案场所建设整体进程,并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建设智能执法办案场所使命感和紧迫感。

  全市公安机关要深刻认识建设智能执法办案场所是我市贯彻落实省厅、市公安局党委关于推动法治公安建设、智慧新法制建设的重要部署,是我市推进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一项全局性、基础性工程,是今年必须完成的硬性任务。各分局“一把手” 要切实担起责任,把组织落实智能执法办案场所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制定智能执法办案场所建设规划图和推进时间表,争取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层层压实责任,加速推进智能执法办案场所建设。

  场所建设 “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推进执法办案场所升级改造。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亲自督办、带头落实,统筹推进智能执法办案场所建设工作。法制部门是牵头责任单位,要具体抓,全力推进执法办案场所建设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层层推进落实,切实形成全警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有力推动智能执法办案场所建设整体再上台阶。

  三、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完成执法办案场所建设任务。

  将智能执法办案场所建设作为2020年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到法治公安考核项目当中。同时,市公安局将智能执法办案场所建设作为2020年法制督办事项,定期深入实地督导,帮助分局解决实际问题,同时要跟踪问效,实行每月通报制度,定期通报点评建设工作,对于推进不力,进度缓慢,不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要及时进行督导,并将情况上报市公安局党委,确保场所建设任务能够高质量完成。

  四、加强执法监督,确保每一宗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利用智能执法办案中心建设的契机,以智能化手段优化传统的监督方式,通过建立执法风险清单,将可能触发执法风险的关键点逐项列入清单,依靠办案中心自有的智能预警和分析管控能力,对日常执法活动全过程实现智能管控,达到事前规避、事中监督、事后追责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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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闫红

  执行总编辑:刘家良

  总编辑:姚舞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