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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合同编 租房想买可优先

信息来源:中山市普法办、中山市司法局发布日期:2024-07-29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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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章是一个在城市里打拼多年的年轻人,但是却没有买一套自己的房子,只是在小区租了套房,他内心非常喜欢这套房,同时他也知道房东有意想出售此房,想着等存够钱了再买下来,还投入了几万块装修费。

  但忽然有一天,房东老李来到小章的住处对小章说:“我的儿子小李啊,最近找了个女朋友,眼看就要结婚了,我要把这房子卖给我一个朋友,来换彩礼钱。你看你这个月到期后,就另找住处吧。”小章听后十分震惊,因为他也是想买这套房子的。

  于是小章对老李表示自己在这里住了那么久了,想用自己攒存下来的钱,以同等的价格买下这套房子来,让这里成为自己永远的家。但是老李却不愿意了,因为他已经答应了自己的朋友,买卖意向合同都签好了,就差去办手续了,而且这是自己的房子,没有义务要卖给小章啊。

  两人争论了一番,但结果还是没有改变,老李坚持自己的想法,而且老李也舍不得出违约金。小章无奈,只能开始到处寻找一个新的居所。走在寻家的路上,恰巧碰到社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普法活动,小章便好奇的凑上前去看。

  小章发现有一幅普法宣传片,讲的正是租客拥有优先购买权的情形,小章赶紧仔细的看了起来。原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小章一看,老李的朋友是不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啊,而自己却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于是小章便带着法条再次找到了老李进行商量,而这一次小章顺利的买下了这温暖而熟悉的家。

  每一个来到陌生城市打拼的人,都会想要有一个自己的家,它不需要很大,不需要装修的很豪华,也不需要所谓的中心地段,它只需要能在我们每天繁忙劳累的一天后,让我们有一个温暖的归处,这就足够了。

  第30集-租房想买可优先(合同编).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