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侵权篇 这种八卦也违法
小美是一个刚从医科大学毕业的医学生,在学校时就喜欢八卦与追星,经常和身边的同学或者朋友八卦哪些明星、网红离婚了、惹上官司了。因为所学专业原因,最喜欢八卦的话题莫过于哪个明星整容了。只要是有关明星、网红整容的话题,小美一谈起便是停不下来,也热衷于和朋友分享。
所以小美在大学毕业后,经过一番研究调查,发现一家明星、网红都爱去的整容医院,便决定去这家医院工作,这样即能工作,又能八卦,小美乐在其中。
有一天,小美在整理过往病历本时发现,自己喜欢的一个明星小红竟然也在这家整容医院“改头换面”过,小美立马来了兴致,压抑不住自己的兴奋,便给病历本拍照,发给自己的朋友和微信中的八卦群。开始和自己的八卦好友们津津乐道的八卦起来了。
结果,一传十十传百,小红整容的事情很快便全网皆知了。小红知道此事后,十分气愤,一封律师函便发给了小美,要求小美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小美收到律师函后觉得自己十分委屈,自己只是纯粹的八卦心理,而且没有以营利为目的的分享,怎么就还违法了呢?
律师朋友知道此事后和小美私下聊了起来,告诉她确实违法了,应该和小红诚心道歉,并且赔偿损失。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规定,小美身为医务人员,对患者的个人隐私和病历都是具有保密义务的,并且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病例,是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
小美得知自己原来真的违法了,马上主动联系了小红,公开诚心的向小红道了歉,并赔偿了损失,小红也欣然接受了。
在日常生活中,大家常常认为有的八卦就只是你我之间的谈资,无伤大雅,但却忽视了被谈的那个人的感受和隐私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隐私保护,就是想让人与人之间的交流要注意分寸,不能随意的八卦他人隐私,尊重每一个不论认识与否的人的隐私,为社会的和谐相处,打下坚实的法律基础。
问题:
1、关于医务人员对患者的病历及隐私具有保密义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几条规定?(A)
A: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规定
B:第一千三百条规定
C:第一千零二十六条规定
D:第一千五百二十六条规定
2、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哪些人员对患者的隐私没有保密义务?(B)
A:医务人员
B:患者自己
C:医院清洁人员
D:医院保安
3、故事中小美为八卦而公开患者病历是否构成侵权?(C)
A:不构成,因为小美并不以营利为目进行八卦
B:不构成,因为法律并无规定
C:构成,因为医务人员对患者的隐私及病历具有保密义务
D:构成,因为小红发了律师函
4、故事中的小红可以采取哪些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D)
A:因为自己被侵权,所以可以到医院吵闹
B:可以调查小美的隐私,并予以公开
C:无法维权,只能自己忍下
D:向人民法院起诉小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