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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首例“袭警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批准逮捕

信息来源:民主与法制网发布日期:2021-03-15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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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袭警罪为由,对犯罪嫌疑人曾某彬批准逮捕,严厉打击了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切实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

    2021年1月29日9时许,小榄镇竹源社区发生一起盗窃案。接报后,小榄公安分局联安派出所立刻联合刑侦大队对该案进行分析研判,初步掌握了嫌疑人曾某彬(男,23岁,广西平南县人)的身份信息,并得知其在中山市东凤镇活动。据了解,犯罪嫌疑人曾多次因盗窃手机被判刑,此次案件起源同样是其盗窃手机。当日15时50分许,小榄公安分局民警联合便衣队在东凤镇一家奶茶店发现一名男子相貌特征与嫌疑人高度相符,便上前出示警官证表明身份后让其配合盘查,嫌疑人曾某彬见状趁机逃跑,办案民警立即上前奔跑追到嫌疑人曾某彬,期间嫌疑人曾某彬用嘴咬民警秦梓雄的右手企图逃脱,后民警谭俊开赶到现场合力将其制服并抓获归案。经审讯,违法嫌疑人曾某彬对其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犯罪嫌疑人曾某彬因涉嫌妨害公务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袭警罪”正式出台。3月5日,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袭警罪为由,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曾某彬依法逮捕。


转自:民主与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