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交警部门在中山市民众街道增设了9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设置地点向社会公布(详见附表)。
上述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的公示期为2026年1月19日至1月23日(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交警部门将于2026年1月24日起对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通行环境。
特此通告。
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6年1月19日
附表
序号 | 设置地点 | 抓拍违法行为 |
1 | 中山市民众街道1号路路段(1号路至湾涌路路段) |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
2 | 中山市民众街道1号路路段(1号路至湾涌北街一巷8号路段) |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
3 | 中山市民众街道仁和路48号路段 |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
4 | 中山市民众街道仁和路20号路段 |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
5 | 中山市民众街道长堤路路段 |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
6 | 中山市民众街道浪网大道458号路段 |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
7 | 中山市民众街道民众大道113号路段北行 |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
8 | 中山市民众街道民众大道113号路段南行 |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
9 | 中山市民众街道浪网大道143号路段 |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