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公安局
长者专区
长者助手
 当前位置:  首页 > 关爱版 > 通知公告

关于校车驾驶资格作废的通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发布日期:2025-10-10
分享到: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72号)第九十二条规定,下列5名人员的校车驾驶资格已被注销,现通告其驾驶证校车驾驶许可作废名单。

公告校车驾驶资格作废名单

序号

姓名

档案编号

准驾车型

证芯编号

1

熊国怀

442001052836

A1A2D

4430112451456

2

陈建强

442000010132

A1A2E

4400115848439

3

陈剑平

442000014210

A1A2E

4460103808597

4

吴建

442001304144

A1A2

4420075298921

5

陈炳权

442000242185

A1A2E

4420055309872

 

 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