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理电动自行车协作单位服务网点的通告
近期,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日常工作巡检查中发现:(1)中山市客顺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中山市坦洲镇港龙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中山市松妍电动车行互联网登记上牌点存在对电动自行车开展非法改装行为。(2)中山市驰耀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互联网登记上牌点、中山市小榄镇劲星电动自行车商行互联网登记上牌点、中山市坦洲镇建帮自行车行互联网登记上牌点存在上传虚假发票行为。(3)中山市古镇启明电动自行车商行互联网登记上牌点存在伪造车辆查验图片信息行为。
根据《中山市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建设标准和管理规定(试行)》,决定对中山市南朗镇客顺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等7家电动自行车协作单位服务网点作出取消登记业务权限的处理。
特此通告。
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