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我市交警部门在中山市南朗街道南岐路、南岐路-亨美大街路口、永兴路、朗安路、银华街增设了五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设置地点向社会公布(详见附表)。
上述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的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4日至11月27日,交警部门将于2024年11月28日起对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通行环境。
特此公告
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1月14日
附表
序号 | 设置地点 | 抓拍违法行为 |
1 | 中山市南朗街道南岐路路段(安定村牌坊球机抓拍)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及第九十三条、《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
2 | 中山市南朗街道南岐路-亨美大街路段(球机抓拍)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及第九十三条、《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
3 | 中山市南朗街道永兴路路段(南朗市场南门球机抓拍,严管路段)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及第九十三条、《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
4 | 中山市南朗街道朗安路路段(南朗市场东北角球机抓拍)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及第九十三条、《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
5 | 中山市南朗街道银华街路段(南朗市场西门球机抓拍)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及第九十三条、《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