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我市交警部门在火炬开发区祥兴路等路段增设了十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设置地点向社会公布(详见附表)。
上述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的公示期为2024年9月30日至10月9日,交警部门将于2024年10月10日起对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通行环境。
特此公告
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9月30日
附表
序号 | 设置地点 | 抓拍违法行为 |
1 |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祥兴路-东镇东一路路口南行 |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
2 |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湖中路-会展东路路口北行 |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
3 |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东阳南路-得能东路路口南行 |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
4 |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得能东路-东阳南路路口东行 |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
5 |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民园路-联鸿路路口东行 |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
6 |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民园路-联鸿路路口西行 |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
7 |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联鸿路-民园路路口北行 |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
8 |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联鸿路-民园路路口南行 |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
9 |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湖中路-得能东路路口北行 |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
10 |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湖中路-得能东路路口南行 |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