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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公示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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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山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的规定,经中山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研究,拟对何任华、黎铨华不顾个人安危冲进火灾现场灭火救人的行为,岑柏杰对因高烧引起抽搐并出现晕厥的小孩急需就医时热心施予援手的行为,盛存海不顾个人安危施救跳河轻生女子的行为,彭祖明不顾个人安危施救遇险小孩的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现予以公示。

  一、拟确认见义勇为行为的人员名单

  何任华、黎铨华、岑柏杰、盛存海、彭祖明

  二、公示时间

  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4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评议。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实名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中山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760-87161417;邮寄地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26号中山市公安局主楼202室,邮政编码:528403;电子邮箱:zszazd@yeah.net。

  附件:1 何任华、黎铨华见义勇为事迹

      2 岑柏杰见义勇为事迹

      3 盛存海见义勇为事迹

      4 彭祖明见义勇为事迹


  中山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