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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市生产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征求意见稿)公示的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安局发布日期:2017-07-12 点击量:-
按照《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计划的通知》(中府办电〔2015〕25号)要求,市公安局牵头对市政府 1993年9月1日颁发的《中山市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进行修订,形成了《中山市生产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月13日至7月27日,共十五天。
公示期间,广大市民如对《中山市生产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的,可通过来信、传真、邮件等形式反馈意见。
来信投递地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邮编:528400
传真电话:0760-23188887
邮箱:112647527@qq.com
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中山市公安局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