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2019年第7期机动车逾期报废通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安局发布日期:2019-07-15 点击量:1,304
截止2019年6月30日,下列机动车已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但机动车所有人仍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等有关规定,现公告其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