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2月1日起,经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新增登记注册的企业,包括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非公司企业法人(简称“新开办企业”),可享受首套印章免费刻制服务。
新开办企业首套印章免费刻制共4枚,包括法定名称印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各1枚。印章材质为普通合成材料且不带芯片,印章规格和标准应符合公安机关的印章备案管理相关要求。新开办企业选择本实施方案规定以外的其他材质或其他名称印章,不享受首套印章免费刻制。
中山市公安局
2023年6月20日
| 索引号: | 11442000007332729E/2023-00150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中山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23-06-20 |
| 名称: | 关于中山市新开办企业首套印章免费刻制的通知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3-06-20 | |
| 主题词: | |||
自2023年2月1日起,经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新增登记注册的企业,包括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非公司企业法人(简称“新开办企业”),可享受首套印章免费刻制服务。
新开办企业首套印章免费刻制共4枚,包括法定名称印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各1枚。印章材质为普通合成材料且不带芯片,印章规格和标准应符合公安机关的印章备案管理相关要求。新开办企业选择本实施方案规定以外的其他材质或其他名称印章,不享受首套印章免费刻制。
中山市公安局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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