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历年来办结的刑事案件中,仍有部分被取保候审人在依法解除取保候审手续后,经通知未办理取保候审保证金退还手续或者无法联系,致使取保候审保证金长期滞留专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予以公告。请相关人员(名单见附件)于公告之日起1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本人银行卡和保证金收取凭证(如委托办理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本人银行卡、保证金收取凭证、代理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到中山市公安局办理取保候审保证金退还手续,逾期无人认领的,将按相关法律规定上缴国库。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警官、黄警官
电话:13590892278 13590892009
地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26号
中山市公安局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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