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中山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007332729E/2022-00040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2-01-29
名称: 关于开展中山市外国人工作居留“一站式”服务业务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1-29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关于开展中山市外国人工作居留“一站式”服务业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29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外国人管理服务工作,提升涉外政务公共服务水平,中山市公安局(以下简称“市公安局”)、中山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决定自2022年2月8日起,共同开展外国人工作居留“一站式”服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以下简称《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工作类居留许可实行“一窗通办、并联审批”的模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符合《国家外国专家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外交部、公安部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外专发〔2017〕40号)的“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中外国高端人才(A类)、外国专业人才(B类)和其他外国人员(C类)相关条件,同时需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外国人工作类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具体业务包括《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含境外和境内的新办、延期、变更等业务)及外国人工作类居留许可。

  二、办理流程

  (一)用人单位登录“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fuwu.most.gov.cn/lhgzweb/),网上提交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附件补充提交《全流程办理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附件),并选择“一窗办理”证件文书领取方式。

  (二)市科技局审核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对符合条件、标准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并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等证件文书移交市公安局出入境;对不符合条件、标准的,退回用人单位修改。 

  (三)申请人到中山市外籍人才服务专区提交外国人工作类居留许可申请,并签收《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等证件文书。

  (四)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核外国人工作类居留许可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签发工作类居留许可;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

  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按照《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外专发〔2017〕36号)文件的要求,网上提交相关材料(详见https://fuwu.most.gov.cn/lhgzweb/attached/file/20170418/20170418182639_469.pdf)

  (二)申请外国人居留许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中工作类居留许可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可在粤省事(部门专区—公安服务专区—出入境服务—境外人员服务专区)提交预约申请或现场提交申请。

  四、联系方式

  受理地点:中山市兴中道26号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外籍人才服务专区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 

  咨询电话:市公安局出入境87161222

  市科技局 89817136、88223823  

  五、其他事宜

  未选择“一窗办理”的,业务流程保持原有不变。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中山市公安局

  2022年1月29日     



附件:

1.全流程办理材料真实性承诺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