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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332729/2016-00057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16-03-04
名称: 关于处理暂扣违法非机动车的通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16-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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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处理暂扣违法非机动车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6-03-04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条规定,现通告如下:
    中山市交通警察支队委托市路安交通拯救服务有限公司对交警部门2015年12月31日前因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暂扣的非机动车进行了清理,共清理出已达到处理期的人力客运三轮车119辆、人力货运三轮车102辆、自行车373辆。
    请上述非机动车辆的管理人或所有人从通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到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各大队办证厅办理违法行为记录的核销手续,逾期不前来办理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车辆予以处理,并依法追究车辆的管理人或所有人的法律责任。

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6年3月4日